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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2017年02月17日 16:09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17]2号)精神,2016年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即日开展。现将我校推荐参评辅导员年度人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报名参加。
  一、参评范围
  1.各学院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4名,其中本科生辅导员2名、研究生辅导员2名。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立德树人。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自我发展。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理论素养和时事政策水平较高,比较准确地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形势热点、难点;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科学性、政策性强,且形成特色和亮点。
  5.工作资历。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四年。2016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其他资质。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自愿报名,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①《2016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校内推荐报名表》(见附件)。请按照推荐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填写。
  ②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③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
  本科生辅导员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思教科,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研究生辅导员相关申报材料报研工部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tangjianwei@gdut.edu.cn。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月20日上午9:30。
  2.审核推荐
  学校对报名情况进行整理和审核,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拟推荐人员经学校同意后上报。
  五、不详之处,请与学工部或研工部联系。
  联系人:王新伟、郭娟娟  联系电话:39322615
      王华辉   联系电话:39322719

  附件:2016年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校内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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