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和“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18号)的文件精神,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和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十周年之际,宣传在国家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学生资助工作者,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我校拟推荐“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候选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二、推荐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在2017年4月19日下午4点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19
附件:“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