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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和申报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的通知

2017年10月23日 08:34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打造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品牌,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报工作。
  一、工作室设置
  学校择优遴选组建学生发展工作室若干。每个学生发展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7人,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学生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原则上工作室以专项工作进行命名。工作室根据专项工作建设目标与内容,在学生工作部(处)的指导下开展实践探索,并定期接受督查。工作室2 年一期。
  二、建设目标与任务
  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主持人条件。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工作,带领团队凝练工作室主攻方向,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主持人应为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从事学生工作4年以上,在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具备副处级职务或副高级职称的优先。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
  2.团队成员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骨干,以一线辅导员为主。团队成员应来自至少4个学院或部门。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学生发展工作室。
  3.其他人员条件。每个工作室聘请1-2名校内外专家作为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参考建议;同时根据工作室研究方向,选定一名团队成员作为秘书,负责相关工作沟通协调。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颁发聘书。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个人可根据工作专长、工作兴趣点,聚焦学生工作某一领域,以自愿的方式进行选择,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11月2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教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xscsjk@gdut.edu.cn
  2.审核。学生工作部(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在调研的基础上确立各工作室的重点研究方向。
  3.组建。通过遴选的工作室发布团队成员招募公告,组建工作室团队。
  联系人:王新伟、郭娟娟 联系电话:39322615

  附件:
  1.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实施方案
  2.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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