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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2018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通知

2017年11月02日 08:58 

各学院:
  广州市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秉承革命前辈苏青同志一贯倡导的教育强国回馈社会的精神设立了“新力苏青助学基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17-2018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
  每名学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资助人数
  各学院可推荐2017级1-2名学生。2016-2017学年已经接受资助的2016级学生可继续向新力苏青助学金委员会提出申请,名额不受学院推荐名额的限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家庭经济困难;
  3、成绩良好(其中,上学年已受资助的2016级学生,学年成绩须没有不及格情况);
4、根据资助方要求,受助学生不能获得2017年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需要上交的材料
  1、《2017-2018学年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
  3、成绩单(2017级学生提交高考成绩,可交复印件,学院需审核,并加盖核对章及学院公章;2016级学生提交2016-2017学年成绩单,须由教务系统导出,并加盖学院公章);
  4、个人书面申请书(格式自拟,须本人亲笔签名);
  5、个人学年总结(仅限继续申请资助的2016级学生提交;格式自拟,须本人亲笔签名);
  五、审核与公示
  1、学院严格审核学生要求,对拟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三天。
  2、学院拟推荐人选在11月7日前,自行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http://gdut.eswis.cn/),选择“奖助管理”——“奖助申请”——“新力苏青助学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奖勤工作老师,11月8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根据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学生申请。
  3、学院将公示通过的拟推荐人选材料,在11月8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203)。
  六、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
  根据资助方要求,学校推荐的学生需由资助方面试后确定最后受资助名单,名单公校内示一周无异议后,报资助方同意并发放助学金。
  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
1、2017-2018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申请表(需贴照片)
     2、2016-2017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2016级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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