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05日 01:00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评价已顺利完成。根据《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广工大党字[2015]25号)和《广东工业大学班主任(班导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广工大党字[2014]14号)有关精神,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一)2016-2017学年在岗,且累计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
  (二)参评优秀的辅导员还须在本学年学生工作评价中排名前40%(有关信息已发学院)。
  二、评优程序
  (一)辅导员评优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评选范围推荐参评人选,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7年1月8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2.现场评审。学生处拟定于2017年1月10日上午9:00在大学城校园组织现场评选(由各候选人以PPT形式进行现场展示,每位候选人时长不超过5分钟),根据参评人员现场总结展示情况予以投票,拟定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名单。
  3.公示、发文和奖励。学生处对拟定的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表彰并给予奖励。
  (二)班主任评优
  1.个人小结。各学院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见附件2)并交回学院。
  2.考核评优。各学院按所考核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评定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培育优良学风,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研创新有一定成绩。
  ③热心为学生服务,贴近学生生活。通过班会或访谈等方式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学生喜爱。
  3.学院公示与材料报送。各学院要将推荐评优的班主任名单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拟推荐优秀班主任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请于2017年1月17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是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办法以及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要对深受学生欢迎、用心用情做好班主任工作的教职员工给予充分肯定,要大力弘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不断激励更多的教职员工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二)各学院在推荐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保证评优推荐工作发挥实效。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思教科联系。
  联系人:王新伟、郭娟娟 联系电话:39322615
  邮箱:xscsjk@gdut.edu.cn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5日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https://xsc.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