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继续聘任经验丰富的企业精英、行业专家、校内专家担任学校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组建一支校内外相结合的高水平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现面向各部门、单位推选“就业指导专家导师”和“创业导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要求
(一)就业指导专家导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校外专家、知名校友
来自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有丰富的职场经验及阅历的技术骨干、企业精英、人力资源高管及在各行各业取得突出成绩的知名校友。
2.校内专业教师
来自校内各相关专业且有就业指导经验的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了解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
3.学生工作干部
热爱就业指导工作,从事就业指导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具有职业指导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推选。
(二)创业导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成功创业者或有创业经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2.从事创业、经济、法律等领域研究的副高及以上专家;
3.从事创业指导、投资和服务的专家。
(三)工作要求
聘期内至少到校开展2次以上就业创业类指导活动,指导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团体辅导,沙龙、讲座,一对一个体咨询(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比赛评委、项目评审或申报指导等。
二、具体操作
1.聘期:2年
2.聘任流程
“就业指导专家导师”和“创业导师”推荐聘任工作流程:个人申请→学院遴选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聘任。
“就业指导专家导师”和“创业导师”是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相关人选的组织申报与遴选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2月27日交大学城校区教学6号楼209-2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城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utjyzdb@163.com。
联系人:陈雨婷 陈雁平 39322612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专家导师登记表》
2、《广东工业大学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
3、《广东工业大学聘任就业指导专家导师及创业导师汇总表》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