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深圳市长隆科技有限公司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设立“长隆科技英才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长隆科技英才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二、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
1.申请学生须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申请学生须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受到院纪校纪处分。
3.申请学生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并获得校内一等奖学金且没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可优先推荐。
4.申请人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优先推荐(公开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或取得专利授权或获得科技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三、评审程序
1.各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启动奖学金评选工作;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2018-2019学年度个人成绩单;
(3)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的支撑证明材料;
3.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长隆科技英才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在10月18日前报送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03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xscglk@gdut.edu.cn。逾期不报送视为没有推荐申请。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深圳长隆科技有限公司确认;
5.公司确认授奖名单后,反馈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学工处将授奖名单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联系人: 张老师,电话:020-39322608
附件:
1.“长隆科技英才奖学金”申请表
2.XX学院“长隆科技英才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