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3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申请工作(9月14日前)
有意申请本学年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9月14日前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见附件1)指引,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申请条件、材料及要求请参考《2018年高校助学贷款申请通知》(网址:http://news.gdut.edu.cn/viewarticle.aspx?articleid=132582)。
二、贷款规模填报工作(9月17日至9月21日)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申请贷款学生情况,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点击“贷前管理”——“导出贷款规模”后打印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在9月21日15点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随意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具体操作请参考《学院贷款规模填写指南》(见附件2)。
三、贷款资格审查工作(9月25日至10月10日)
各学院审查申贷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资料是否齐全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上报送提交至学校复核。
四、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学院对申请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学院须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19日前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学校。注意:在此阶段不可随意删减借款学生。
五、合同正式签订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
学校将借款合同打印后发放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合同,并根据签订情况整理获贷学生相关数据及借款合同等材料后上交学校归档。
六、贷款发放工作(11月1日至11月3日)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合同签订后发放贷款,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后再统一划扣到学校账户,抵扣学生本学年应缴纳的学杂费。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读、自强不息、励志成才。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
2.学院贷款规模填写指南
以上附件请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