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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7年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0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品质,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成才,学校安排了专项经费设立“自强助学金”。现将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助学金类别
  “自强助学金”分两类,自强助学金1类每人1000元,自强助学金2类每人500元。
  三、名额分配
  自强助学金1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自强助学金2类,不超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7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于3月31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上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本学院获得自强助学金的汇总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db@gdut.edu.cn。初审学生的《2017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由学院留存备查。
  五、资金发放
  通过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将“自强助学金”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卡。
  联  系  人:何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39322619  

  附件:2017年广东工业大学自强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