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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学校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浏览量:

各学院:

为系统推进学风建设,充分探索实践育人与学风育人路径,选优配强学风督导员队伍,现面向全校本科生遴选2025-2026学年学风建设学生督导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4.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

5.退役复学学生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招募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可在9月28日前提交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实践育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用表)》到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在9月30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各学院可推荐3-5人),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学生申请表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区东十栋201室)。

3.学校公示。学生工作处将对推荐申请学生进行遴选、复核,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培训上岗。学校将于10月上旬对学风督导员进行培训上岗(届时另行通知)。学风督导员一经聘用,原则上中途不予更换,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颁发聘书,一年一聘。

四、管理考核

1.学风督导员属于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2.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学风督导员一学年的工作可计为不超过30小时的实践志愿时长。聘期结束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出具社会服务时长证明。

3.学风督导员聘用期满之际,学校将进行“优秀学风督导员”评选,对优秀学风督导员进行表彰。

4.学风督导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学风督导员聘任期内如出现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学习表现不佳等问题,将取消其学风督导员资格。

未尽之处,可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联系人:李老师、温老师,联系电话:020-3932260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