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调动各学院学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新时期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对全校各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和学工干部进行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客观评价各学院学生工作和学工干部,构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努力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学工部、心理中心、校团委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处其他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工部,学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学生工作评价组织实施。
三、评价实施时间
2025年11月下旬至2026年1月上旬
四、评价范围
(一)内容范围
各学院学生工作整体情况;各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辅导员
(二)时间范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12月5日前):初评
1.组织部、学工部、校团委、心理中心等部门单位依据《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价考核表(2025)》(附件1)、《日常学生工作考评基础得分扣分清单(2025)》(附件2),结合相关工作记录对学院日常学生工作情况进行初评。各单位评分后,由学工部汇总初评分数并发学院复核得分情况。同步组织开展专职辅导员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对照《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实施细则(2025)》(附件3)对个人绩效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工干部个人绩效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工干部个人绩效情况汇总表》(附件5)。
3.请各学院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报送附件4、附件5至学工部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个人绩效的支撑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提交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6。
(二)第二阶段(12月12日前):总结交流
各学院提交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在介绍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汇报1-2项特色工作及育人成效。同时,组织召开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展示交流会,由相关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以PPT汇报形式对本学院上一学年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展示(每人限时8分钟),汇报名单详见附件7(名单中未列入的学院将于明年轮换汇报),展示交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于12月8日前报送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总结报告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三)第三阶段(12月19日前):实地考核
学校成立若干学工评价工作组,分别到负责学院进行座谈、调研,了解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三进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现场查看辅导员工作手册、学生学情表、重点关注学生跟踪管理档案等学生工作台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2026年1月上旬):拟定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
2024-2025学年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价结果根据学院日常学生工作情况考评、实地考核、总结交流等环节得分计算确定,个人得分根据《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实施细则(2025)》有关说明规定计算确定出。学校将结合评价结果评选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优秀单位及个人(优秀辅导员等),并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价既是常态性的工作检查,也是推动各学院学生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考核评价如期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要以此次学生工作评价为契机,认真总结梳理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规范各类工作台账,狠抓力量下沉、靠前服务,不断凝练学生工作特色,努力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思教科王老师,020-39322615。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价考核表(2025)
附件2:日常学生工作考评基础得分扣分清单(2025)
附件3: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考核评优实施细则(2025)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学工干部个人绩效情况统计表
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学工干部个人绩效情况汇总表
附件6:学工干部个人绩效支撑材料模板
附件7:2024-2025学年学生工作展示交流会汇报展示名单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团委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