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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4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银发〔2025〕245号)精神,为落实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切实保障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及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征信权益,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敦促提醒学生还款工作,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适用逾期产生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助学贷款逾期信息。

二)适用逾期金额:单笔助学贷款合同累计逾期本息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三)适用还款条件:单笔助学贷款合同逾期本息已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

二、政策实施方式

(一)信用修复流程

助学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无需个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统一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信息进行处理,处理后符合政策要求的逾期记录将不再展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中。

(二)征信报告更新时间

对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已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征信报告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对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含)之间足额偿还的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征信报告将于还款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逾期信息。

(三)信用修复结果查询流程

助学贷款借款人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APP等官方平台查询本人征信报告,确认符合政策的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信用修复后,征信报告中“还款状态”将展示为正常,“逾期金额”将展示为0。

如借款人发现本人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期间偿清了助学贷款逾期金额,但逾期信息仍在征信报告中展示的情况,可以通过征信中心4008108866客服热线或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受理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在30天内妥善完成核查处理。

)确认应还款金额和还款结果

请助学贷款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时务必提前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其他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APP等确认应还款金额,逾期金额以系统显示为准;请务必按照系统显示的应还逾期金额足额还款,避免因还款金额错误、少还漏还导致错过一次性修复政策的情况;在还款操作完成后,请登录上述系统查询是否还款成功,避免因互联网平台延迟划扣、银行卡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还款失败,如还款失败请再次进行还款操作,或联系相关银行客服热线寻求帮助。

)合理安排还款时间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效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为避免出现因每月月底助学贷款结息、互联网平台延迟划扣等导致无法还款的情况,请借款人高度关注、合理安排还款时间,避免错过一次性修复政策的有效期。

其他事项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基础上,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

本次信用修复政策惠及面广,对于助学贷款逾期学生的个人信用重塑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政策内容。根据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咨询处理指南(附件2)应答口径,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借款学生的还款自觉。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逾期相关名单另行发送学院。)

二)积极开展逾期回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各学院要紧抓寒假、春节等关键时点,在2026年1月一3月期间,集中力量开展助学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及时提醒借款学生偿还逾期资金,合理安排还款时间,关注还款结果。

(三)做好逾期信息核查,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学院要针对不同情况,对政策执行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借款学生,做好信息核查、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工作。对不符合政策条件但要求修复逾期信息的借款学生,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对认为逾期信息错误、要求更正的借款学生,指导其向人民银行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对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修复逾期信息的借款学生,指导其向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或其他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提出核实情况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为其办理情况核查,并协助其修复信用记录。

(四)加强潜在风险防控,谨防金融诈骗。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过程不产生任何费用、学生免申即享,任何以政策名义向借款学生索要钱财、信息的都属诈骗行为。各学院要多渠道、全方位提醒借款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充分保护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相关案例,应提醒借款学生及时报警,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报告。

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0-39322619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银发〔2025〕245号)

2.助学贷款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咨询处理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