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商请推荐第四届“广东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学习宣传,充分展现新时代南粤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战线的先进事迹和昂扬风貌,树立可学可做的精神标杆,弘扬崇德向善的时代新风,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接续奋斗,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凝聚磅礴精神力量、提供强大价值引领。
二、推荐原则
为提升“广东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整体影响力,对于个别贡献突出、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物,拟予以重点协调,特别是退役军人在发挥“五种力量”作用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重点倾斜。对于其他典型的遴选,重点考虑:
一是标准条件。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是遴选范围。具备广东省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及不具备广东省户籍但常住广东省且突出事迹发生在广东省的退役军人。
三是人员选择。综合考虑在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退役军人奋斗者、担当者、奉献者,彰显退役军人在支持国防和经济建设中发挥的生力军作用。
四是宣传要求。所选典型人物事迹要具有代表性、丰富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确保媒体在挖掘事迹、采访编写时可兼顾宣传报道作品的深度、广度和影响力。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学校根据遴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对象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拟择优推荐3至5名候选对象送省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遴选。
(二)材料报送:推荐材料包括候选对象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l式2份加盖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相片、视频、政审材料等),请于3月1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武装部军事教育科(一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联系人:于玺,联系电话:39322108
附件:“广东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党委武装部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