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 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与安排,现将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推报广东省“最美大学生”候选人。上级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后推荐候选人参加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共同组织开展的“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选范围
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四、推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有意申报的同学向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文档)。
2.电子照片,包括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 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3.简介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展示视频如有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上传。
(二)组织遴选。学院结合评选条件报送推荐人选,拟推荐学生信息及事迹须在本学院进行公示。按上级部门通知,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学生材料,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拟推荐人选需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账号,完成信息填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进行审核提交。
(四)公布结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推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公布,并适时在媒体平台展示广东省“最美大学生”先进事迹。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学生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xscsjk@gdut.edu.cn,其中推选报名表还需上交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动员,结合推选条件有针对性地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十佳大学生”“校园之星”获奖者等优秀学生群体中遴选推荐参评人员,力求品学兼优、突出特色、成果拔尖。要严把推荐关,深入指导申报学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条理清晰、内容饱满、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齐全。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工处思教科:020-39322615。
附件: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