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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大学生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和教师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0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师生投身基层就业指导与服务,根据往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条件要求并结合《关于开展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决定开展2026年大学生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和教师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

1评选对象: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我校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毕业不超过 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 3年(36个月)及以上,评选时仍在岗。优先考虑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者。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教师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在就业工作一线从事指导服务工作的教师(含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等)。

2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累计从事就业工作 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备注:

1.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2.往年已获得“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人员不再推荐参选

二、推荐及评选名额

1.毕业生典型人物:各学院推荐 1-2,评选认定不超过10人

2.教师先进个人:各学院推荐1,评选认定若干。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与推荐

个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统一报送。

2.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

3.表彰与宣传

颁发荣誉证书后续将通过公众号、网站、宣传栏等宣传先进事迹。

认定的优秀个人,将优先推选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以及校外与大学生基层就业相关的个人荣誉、奖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7316:00前将电子材料打包每位候选人单独建文件夹,总文件夹以“xx学院基层就业典型申报材料”命名文件不需盖章扫描发送至 zyzd@gdut.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十一栋首层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一)毕业生典型人物申报材料

《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人物事迹)电子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教师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教师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人物事迹)电子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五、工作要求

1.深入挖掘。结合校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建立基层就业校友事迹库基础上,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的校友典型,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申请。

2.严格把关各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认真审核候选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宣传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人的材料和素材,确保素材宣传可用、耐读、有感染力。

4.按时规范逾期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纸质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林志桢

话:020-39322612、020-39342819

箱:zyzd@gdut.edu.cn


附件:

1.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推荐表

2.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模版)

3.教师先进个人推荐表

4.教师先进个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模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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