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师生投身基层就业指导与服务,根据往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条件要求并结合《关于开展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决定开展2026年大学生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和教师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
(1)评选对象: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我校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毕业不超过 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 3年(36个月)及以上,评选时仍在岗。优先考虑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者。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在就业工作一线从事指导服务工作的教师(含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等)。
(2)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累计从事就业工作 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备注:
1.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2.往年已获得“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人员不再推荐参选。
二、推荐及评选名额
1.毕业生典型人物:各学院推荐 1-2人,评选认定不超过10人。
2.教师先进个人:各学院推荐1人,评选认定若干。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与推荐
个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统一报送。
2.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公示。
3.表彰与宣传
颁发荣誉证书,后续将通过公众号、网站、宣传栏等宣传先进事迹。
(认定的优秀个人,将优先推选参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以及校外与大学生基层就业相关的个人荣誉、奖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3日16:00前将电子材料打包(每位候选人单独建文件夹,总文件夹以“xx学院基层就业典型申报材料”命名,文件不需盖章扫描)发送至 zyzd@gdut.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十一栋首层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一)毕业生典型人物申报材料
《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人物事迹)、电子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二)教师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教师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人物事迹)、电子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五、工作要求
1.深入挖掘。结合校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建立基层就业校友事迹库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基层就业的校友典型,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申请。
2.严格把关。各学院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认真审核候选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杜绝弄虚作假。
3.注重宣传。各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申报人的材料和素材,确保素材宣传可用、耐读、有感染力。
4.按时规范。逾期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纸质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林志桢
电 话:020-39322612、020-39342819
邮 箱:zyzd@gdut.edu.cn
附件:
1.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推荐表
2.基层就业毕业生典型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模版)
3.教师先进个人推荐表
4.教师先进个人候选人事迹材料(模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