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日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华南农业大学)发出通知,拟于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期间,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按照培训安排,每个学校可推荐学生免费参训,为做好我校学生推荐参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校学生。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内容
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华南农业大学)的通知安排为准(见附件1)。
三、培训费用
培训全免费(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培训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中央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结业证书”。
五、推荐报名
1.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对报名学生实际情况的了解,重点从全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其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具有强烈就业意愿的学生中进行推荐报名(多个学生的请按推荐顺序,做好排序),因培训对象覆盖在校学生,由各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宏志助航培训报名回执》,于10月21日14:00前将回执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到邮箱:zyzd@gdut.edu.cn。
3.学生工作处将结合学院推荐顺序、学生实际确定推荐参培名单,并通知学生。若此次推荐未能参加的学生,将在下一期优先考虑。
六、其他事项
学院要提前做好参训前教育并配合做好加强培训过程的纪律管理,强调参训学员需遵守学校要求,遵守培训纪律,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按照培训教师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的学员将获得结业证书,累计缺课时间(含迟到、早退时间)超过4个学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联系人:职业指导科 林志桢、张明,联系电话:020-39342819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第十期“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2.宏志助航培训报名回执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