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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体验式教育活动展示大赛的通知

2015年07月09日 21:4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7月3日校内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将爱国主义教育类“我的中国梦——铭记历史、圆梦中国”体验式教育活动展示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二、参赛形式
  通过提交主题活动微视频的形式进行比赛。
  三、举办单位
  承办单位:材料与能源学院
  协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应用数学学院
  四、参赛要求
  (一)各学院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组织学生参加暑期体验式活动小分队,通过在社会实践中学习重温中国革命波澜壮阔的历史,结合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意义的思考,引导大学生深刻理解与认识抗战胜利的重大意义与伟大精神,激励青年大学生铭记历史,增强爱国情感,树立民族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努力。
  (二)各学院学生采取组队参与的方式,每支队伍由8-10名大学生组成,指导老师1-2名(其中至少1名一线专职辅导员),鼓励各支队伍中吸纳一定数量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和研究生参与。活动期间,指导老师须积极参与实地寻访与拍摄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三)学生在参加体验式活动过程中要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的收集整理,视频制作要充分展示体验式活动的内容与成效。参赛作品主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 wmv、avi、rmvb、mpg、flv等常见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队伍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举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励的权利。
  (五)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师生参与“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微视频创作活动,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少1项作品参加全校比赛。
  五、作品报送方式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作品的报送工作,每份作品须提供刻录了登记表及参赛作品的光盘一张,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份。请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大学城校园工学三号馆235室(材料与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024174655@qq.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体验式教育活动展示大赛”,邮件内容注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件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参赛作品同时推荐参加全省的比赛。
  联系人:林焕章   39322579
      叶炽伟   15521072471

  附件:1.“我的中国梦——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体验式教育活动展示大赛登记表
2.“我的中国梦——铭记历史、圆梦中华” 体验式教育活动展示大赛报名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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