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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春同伴、筑梦社区”新媒体创意大赛的通知

2015年07月12日 21:5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7月3日校内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的中国梦——青春同伴、筑梦社区”新媒体创意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鼓励各学院通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并以新媒体的形式(包括PPT、微视频、电子杂志、Flash、Prezi、Keynote等)展示出来,引导广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热爱生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文明和谐,弘扬青春正能量,倡导一种健康和谐的宿舍生活新风尚。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三、举办单位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商学院
  四、参赛形式
  通过提交新媒体作品和宿舍文化创意报告进行评比。
  五、参赛要求
  (一)以“青春同伴、筑梦社区”为主题,开展本学院宿舍文化建设与展示,形成创意报告(1000-1500字),并将展示宿舍文化的照片、录音、视频等素材融入所制作的作品,可配旁白、音乐。作品须设置为自动播放,且播放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以宿舍为单位,采取组队参与的方式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与展示,每支队伍由1-2个宿舍全体成员组成,其中队长1名,指导老师2名(至少1名一线专职辅导员)。指导老师须积极参与宿舍文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三)参赛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视频等)必须为参赛队伍自身宿舍文化创意所得,不得抄袭、造假,如出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因抄袭等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各学院要广泛开展“青春同伴、筑梦社区”宿舍文化创意展示活动,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少2项作品参加全校比赛。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院,报送作品中至少1项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宿舍的参与。
  六、作品报送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作品的报送工作。请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新媒体作品、创意报告、报名汇总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东风路校区艺术设计学院5号楼310室(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902094936@qq.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青春同伴、筑梦社区’新媒体大赛”,邮件内容注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件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参赛作品同时推荐参加全省比赛。
  联系人:苏展勇   020-37627521
      梁玉锦   18826139996/649996

  附件:1.“青春同伴、筑梦社区”宿舍文化新媒体创意大赛报名汇总表
2.“青春同伴、筑梦社区”宿舍文化新媒体创意大赛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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