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59号)文件精神,求职创业补贴有相关新规定,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要求
1、申请项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申请对象:2015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3、申请条件:根据文件新规定,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贷与否均可申请)。
4、补贴标准: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再经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的申请人员,按照1500元/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注:之前获得过求职补贴的2015届毕业生不能再次申领。
二、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于9月21日前自愿提出申请,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个人广州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带亲笔签名和联系方式)。
2、各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以及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请学院盖章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于9月23日11:00前汇总交到大学城校园综合楼407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陈老师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 gdutjyzdb@163.com。逾期不候!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对照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对学院提交的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复核通过名单,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由于文件新规定,申请范围扩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员把相关文件精神补充传达给2015届毕业生,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陈雁平老师,联系电话:39322471
附件:1.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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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