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于2015年4月1日启动华民慈善基金项目的申请报名,目前寄送的申请材料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申请学生得分情况,华民慈善基金会已提供需复核材料的学生名单(见附件),其中前100名为拟资助学生名单。现请各学院协助落实相关复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 复核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依据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复核
(一)拟资助学生是否是2016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截止到目前为止,拟资助学生是否有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是否有三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的情况。
(三)拟资助学生所填报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四)拟资助学生是否属于我校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库学生,并向学校提交符合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实无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替代,并学院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请学院自行下载附件中的复核证明,并将前100名拟资助学生的复核结果反馈在证明中,如有不符,请学院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基金会将取消该同学的受助资格,并从候补名单中增补人员进行材料复核,如出现申请人最终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基金会将依据网上申请材料最后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二、抽查申请材料
华民慈善基金会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排名前100名同学申请材料进行抽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前5名)。请通知被抽查的同学根据自己在项目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并在首页加盖学院公章,材料主要包括:
(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学习成绩单
(三)培训情况证明
(四)实践证明
(五)参加志愿活动或义务献血的证明
请各学院收齐以上材料(复核证明+困难证明+5名被抽查学生的材料),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一)11:00前交至大学城校园综合楼407陈老师处,涉及跨校区的学院材料,请提早交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9322471
附件:1、第八期大学生扶助项目复核学生名单
2、学院复核证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