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抗战精神,激发广大学生爱国热情,培育青年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引导广大学生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民族命运、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教基-[2015]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本学期升旗仪式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2015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期间每周一早上7:45分(节假日除外),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组织管理
1.各学院须按照时间安排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当周升旗的大学城校园各学院要提前与国防生管理办公室联系,安排国防生国旗护卫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每次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班级和人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不能少于100人。
3.学生处安排干部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升国旗仪式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举行在国旗下宣誓、在国旗下讲述抗战故事等活动,引导大学生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强化国家认同,激发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争当新时期优秀大学生。
联系方式:思教科 39322615
国防生管理办公室 39322617
国防生国旗护卫队联系人 冯雨 15622332545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