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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2015年09月18日 08:52 

各学院:
  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了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时间安排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见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请;
  2、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上报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并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3、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1)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的 电子版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学院可参考以下方式整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辅导员老师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在“待审”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汇总表”,选择“导出EXCEL”后,把相应字段粘贴到对应的附件1,并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补充完整相应字段。

三、材料及填写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了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还须提供1500字的申请材料,以及2014-2015学年度获得相关奖项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上交材料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顺序从小到大排好。
  3、由于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需要报送教育部评审,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填写的详细要求请参照附件3。

四、相关事项
  1、须获得2014-2015学年校内“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2、各学院应加强宣传力度,将有关文件精神告知学生,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学金。

  联系人:周老师、王老师 39322619

  附件: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学生处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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