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请输入搜索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通知

2015年09月22日 08:57 

各学院: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与联系,广州市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了“新力苏青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14-2015学年,我校有44名学生获得新力苏青助学金的资助,为做好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每名学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至4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
  二、资助人数:资助我校15-20名2015级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2名学生。2014-2015学年已经接受资助的2014级学生可继续向新力苏青助学金委员会提出申请,名额不受2015级学院推荐名额的限制。
  三、2015级学生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家庭经济困难;
  3、高考成绩非常优秀,在所在专业录取学生中排名前30%以内;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获助学生应自愿完成学校规定的公益时数。
  四、 需要上交的材料:
  1、学生填写的《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考入学成绩等材料(可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此件与原件相符”);
  3、个人书面申请书;
  4、2014级已经接受资助的学生,继续申请助学金的,需填写并递交《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2014-2015学年成绩单和个人总结。
  5、学生10月10日前,自行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gdut.eswis.cn/),选择“奖助管理”——“奖助申请”——“新力苏青助学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奖勤工作老师,10月15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根据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学生申请。
  五、 学院评审工作要求:
  1、 应将通知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的申请;
  2、 认真审核学生递交的申请及材料,按时上交材料。
  六、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
  根据“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管理小组的要求,学校推荐的2015级学生需由管理小组面试后确定名单,终审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助学金的实施发放。
  七、 时间要求:
  2015年10月15日前学院将材料交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雷老师,陈老师(39322608)

  附件:1、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申请表(需贴照片)
2、2014-2015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2014级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22日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思想教育 | 学生管理 | 奖学助学 | 就业创业 | 心理健康 | 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https://xsc.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