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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

2015年09月25日 09:07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促进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全面综合发展,学校设立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及比例
  (一)评奖等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二)评奖名额:我校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28%。
  二、奖金标准
  (一)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二)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三)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6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学籍;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及格;
  (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品德表现评价分不低于80分;
  (七)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已经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
  四、特别说明:在同一学年内,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可同时获得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但只能获得其中最高项奖金,即荣誉可累加,但奖金只发最高项。
  五、评奖程序
  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在学生年度总结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申请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申请书,并填写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院统计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的全体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填写附件2、附件3,并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与学生所有个人申请材料一起于2015年10月12日统一提交到学生处组织评审,电子版发送邮箱:1245924910@qq.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行政楼10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雷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22608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汇总表》
            3、《广东工业大学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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