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起设立了仲明助学金,至今已连续捐资18年。仲明助学金一直倡导 “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不少受过资助的同学返还了助学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资助。为做好2015年度仲明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3000元/人
二、名额分配:我校共20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按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创办人的心愿及我校实际,具体如下:
1、申请对象为2015级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受灾地区学生可优先考虑。
2、高考成绩非常优秀,在所在专业录取学生中的前10名。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申请对象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须签署一份《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有能力的时侯,将回捐这笔受助的款项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加入到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 需要上交的材料: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理想等);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须注明:本材料只用于申请仲明助学金。);
3、《2015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
4、入学成绩单复印件(学院应盖核对章及公章;注:学生提交的成绩单为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4,双面打印);
5、《仲明助学金汇总表》(附件5,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 xscglk@gdut.edu.cn.
五、 学院评审工作要求:
1、 应将通知告知学生,受理学生的申请;
2、 根据申请条件,认真审核学生递交的申请及材料;
3、 确定资助名单后,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按时间要求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六、其它要求:
1、仲明助学金管委会保留对学校送审学生提出异议的权利。
2、仲明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 时间要求:
10月22日前将材料交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逾期视作放弃。联系人:雷老师 陈老师(39322608)
附件:1.各学院资助学生名额
2.2015年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3.《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
4.《道义契约附件》(需双面打印)
5.2015-2016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