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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的通知

2015年11月04日 13:46 

  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设立“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以资助部分贫困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为了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详见附件一“真维斯基金”评选规则)
  二、申请对象
  符合“评选规则”中受资助条件的2013、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各学院可资助名额详见附件二;
2014-2015学年已受资助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名单详见附件七),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
  三、评选程序
  1.从通知发布即日起,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注:表格一式三份,“申请人”及“承诺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表格须贴照片;学院相关辅导员填写初评意见,内容除学生在校表现外,须包括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如“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并签字及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可提交家庭经济情况的各类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学院须加盖核对章并加盖公章核实
  3.申请学生请登陆至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http://eswis.gdut.edu.cn/(账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
  四、评选要求
  1.资助对象的评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评选办法审核学生申请;
  2.学院对所有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注:可资助名额与初审符合申请者名额的比例为12,即一个可资助名额须确定两名待资助学生);初审通过的名单请填写至《“真维斯基金”受助学生总表》,名单顺序按照学生推荐等级进行排序,并加盖公章报送,电子版发至 xscglk@gdut.edu.cn
  3.2014-2015学年已受资助学生,若今年放弃申请或者根据评选规则不符合要求的(含2012级),学院须填写《“真维斯基金”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并加盖公章报送,电子版发至 xscglk@gdut.edu.cn
  3.学校将会同当地真维斯公司通过参观、座谈、面试等形式,相互了解,双向选择,最后由学校与真维斯公司共同确定受助学生;
  五、评选时间安排
  1.1111前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并完成初审工作;
  2.1111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送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109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审核(注:材料请以个人为单位装订完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3.1127日前,学校将择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会同真维斯公司与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进行面试;
  4.1130日前,学生处通过校园网对申请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完毕,确定实际受助的学生。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一、“真维斯基金”评选规则
     二、“真维斯基金”2015-2016学年各学院可资助名额分配表
     三、“真维斯基金”申请表
     四、“真维斯基金”受助学生总表
     五、“真维斯基金”终止资助学生统计表
     六、“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七、“真维斯基金”2014-2015学年受助学生名单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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