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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创业新星”评选及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通知

2015年11月09日 15:03 

各学院: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为树立校园创业典型,激励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创业氛围,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继续开展2015年“校园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及本学期第二批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基地评审的工作。
现将本次活动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5年11月9日—11月22日
  二、评选及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校园创业新星”评选条件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条件》
  三、奖励及扶持办法
  (一)校园创业新星
  对选拔出来的学生及其创业项目,学校将整合校内外各项创业指导、帮扶资源,给予扶持及资助奖励:
  1、授予“广工大校园创业新星”称号,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有机会获得5000元项目推动资金);
  2、在校创业期间,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提供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免费办公场所及各项免费创业培训服务,入驻半年经考核优秀的有机会获得800-1000元的补贴,毕业后,有机会推荐到校外创业园孵化。
  (二)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
  项目团队根据自身需求,可申请实质入驻(提供固定、免费的办公场所和指导、政策服务)或软性入驻(根据需要提供不固定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和指导、政策服务),两种入驻方式均可提供:
  1、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2、对接省级孵化基地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项目,申领场地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3、帮助入驻项目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四、申请流程
  (一)校园创业新星
  申请人填写《“校园创业新星”评选初审表》、《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校园创业新星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及一张电子版个人生活照(高清),文件打包后命名为“校园创业新星评选”,于2015年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741114378@qq.com ,其中《“校园创业新星”评选初审表》需打印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大学城校园综合楼411-2办公室。
学校将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初审后,将安排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
  1、创业团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报书》、《申请入驻创业基地项目成员信息表》、《创业项目简介表》(见附件3),文件打包后命名为“**创业项目”,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271368508@qq.com,其中《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报书》需打印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于11月22日前连同项目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提交到大学城校园综合楼411-2办公室;
  2、对项目进行初审后,将安排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根据答辩情况评审确定入驻项目,签订基地入驻协议。
  创业孵化基地长期接受学生创业项目的入驻申请,并定期组织学生创业项目入驻评审。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组织和发动学生参加“校园创业新星”的评选,正在创业的优秀项目积极申报入驻基地。

  咨询电话:020-39322612      联系人:高 飞  林志桢

  附件:1、《“校园创业新星”评选条件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条件》
     2、“校园创业新星”评选相关资料
     3、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相关资料
  以上附件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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