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实践教育,搭建辅导员多岗位锻炼平台,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决定开展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个人实际情况自愿安排。有意参加交流的辅导员请在12月14日前与学生处思教科39322615联系。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期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