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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相伴成长•逐梦青春”宿舍文化创意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6年06月30日 19:06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6〕45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宿舍区的隐性育人功能,现决定在本学期我校宿舍文化建设主题活动基础上组织学生参加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与展示活动暨“相伴成长•逐梦青春”宿舍文化创意作品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硕博在校在读学生
  二、参赛形式
  通过提交新媒体作品和宿舍文化创意报告进行评比。
  三、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鼓励大学生运用新媒体技术(包括PPT、微视频、电子杂志、Prezi、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展示大学生优秀宿舍文化,引导广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热爱生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文明和谐,弘扬青春正能量,倡导一种健康和谐的宿舍生活新风尚。
  2.各学院在本学期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活动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宿舍成员围绕“相伴成长•逐梦青春”的主题,形成创意报告(1000-3000字),将宿舍文化建设过程中的照片、录音、视频等素材制作成优秀宿舍文化展示作品,可配旁白、音乐。PPT、电子杂志作品必须设置为自动播放,且播放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3.作品提交以宿舍为单位,全体成员参与,其中队长1名,指导老师1—2名。指导老师要围绕“相伴成长•逐梦青春”主题,认真指导学生规划设计、整理作品参与比赛。
  4.参赛资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视频等)必须为参赛队伍自身宿舍文化创意所得,不得抄袭、造假,如出现违规行为,举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因抄袭等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5.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学生参加“相伴成长•逐梦青春”宿舍文化创意展示活动,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少2项作品参加全校评比。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院,报送作品中至少1项有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宿舍的参与。
  六、作品报送
  1. 该项活动由经济贸易学院承办。
  2. 各学院要指定1名老师负责报送本学院参赛材料。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新媒体作品、创意报告、报名汇总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龙洞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B北202室(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82161431@qq.com。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院‘相伴成长•逐梦青春’新媒体大赛”,邮件内容注明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件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参赛作品同时推荐参加全省的比赛。
  联系人:刘思莞  87080265  林仕青  18826139611/669611

  附件:
  1. “相伴成长,逐梦青春”宿舍文化新媒体创意大赛报名汇总表
  2. “相伴成长,逐梦青春”宿舍文化新媒体创意大赛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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