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的文件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帮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提供更为个性化的职业发展咨询服务,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竞争力。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拟组建一批具有丰富就业创业指导经验的校内外咨询师,同时结合学校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站的升级完善,开设线上线下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窗口,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服务。为更好的落实和推进该项工作,现请各学院积极推选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要求
(一)就业指导咨询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校外专家、知名校友
来自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有丰富的职场经验及阅历的技术骨干、企业精英、人力资源高管及在各行各业取得突出成绩的知名校友。
2、校内相关专业教师
来自校内各相关专业且有就业指导经验的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了解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
3、学生工作干部
热爱就业指导工作,从事就业指导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具有职业指导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推选。
(二)创业指导咨询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成功创业者、创业校友或有创业经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2、从事创业、经济、法律等领域研究的副高及以上专家;
3、从事创业指导、投资和服务的专家。
4、参与过创业培训或有指导学生参与创业活动经验的教职工,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教师等。具有创业指导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推选。
(三)工作要求
1、校外指导咨询师完成不少于一月两次的在线指导咨询工作,聘期内至少参与一次现场指导咨询工作
2、校内指导咨询师完成不少于每周一次的在线指导咨询工作,聘期内每月至少完成一次现场指导咨询工作。
二.具体操作
1、聘期:2年
2、聘任要求
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经学院推选,报学生处备案,聘任为我校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聘书。
请各学院依据聘任要求,调动各方资源,积极联系推选,需聘任的专家按要求填写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填写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21日交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学楼6号楼209陈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utjyzdb@163.com。
组建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队伍是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专业所属行业特点,积极集聚校友和到校招聘企业资源,推选一批优秀的就业创业指导咨询专家人才,共同提升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水平。
联系人: 范 梦 陈雨婷 39322612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登记表
2、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师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