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培育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引导广大学生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民族命运、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教基-[2015]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本学期升旗仪式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2016年9月19日至11月28日期间每周一早上7:45分(节假日除外),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组织管理
1.各学院须按照时间安排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当周升旗的大学城校园各学院要提前与国防生管理办公室联系,安排国防生国旗护卫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每次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班级和人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不能少于100人。
3.学生处安排干部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升国旗仪式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通过举行在国旗下宣誓、解读中国梦等活动,教育学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引导学生树立家国情怀,坚定报国之志。
联系方式:思教科 39322615 国防生管理办公室 39322617
国防生国旗护卫队联系人 冯雨 15622332545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