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工作:(9月19日至9月25日)
有意申请本学年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9月25日前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见附件)指引,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如果错过申请时间,将无法获得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材料及要求请参考《2016学年学生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见附件)。
二、学院审查及贷款规模填报工作(9月26日至9月28日)
请各学院根据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审查申请贷款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以通过审查后的贷款学生总数为标准,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填报2016-2017学年助学贷款规模,点击“导出贷款规模”打印,由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在9月28日15点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后不得随意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具体操作请参考《学院贷款规模填写指南》(见附件)。
三、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10月8日至10月20日)
学院对申请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学院须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20日前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合同正式签订工作(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各学院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并组织申请学生签订合同,并根据签订情况整理贷款学生有关数据及借款合同等材料后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贷款发放工作(11月2日至11月4日)
1、11月2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根据《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归程》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2、11月2日至11月4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统一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读、自强不息,努力成才。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
2、2016学年学生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3、学院贷款规模填写指南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家长承诺书》
以上附件请点击打包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