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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通知

2016年10月09日 21:26 

各学院:
  广州市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了“新力苏青助学基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16-2017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
  每名学生每学年资助3000元至4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
  二、资助人数
  各学院可推荐2016级1-2名学生。2015-2016学年已经接受资助的2015级学生可继续向新力苏青助学金委员会提出申请,名额不受学院推荐名额的限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家庭经济困难;
  3、成绩良好,其中,上学年已受资助的2015级学生,学年成绩须没有不及格情况;
  4、根据资助方要求,受助学生不能获得2016年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需要上交的材料
  1、《2016-2017学年新力苏青助学基金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
  3、成绩单(2016级学生提交高考成绩,可交复印件,学院需审核,并加盖核对章及学院公章;2015级学生提交2015-2016学年成绩单,须由教务系统导出,并加盖学院公章);
  4、个人书面申请书(格式自拟,须本人亲笔签名);
  5、个人学年总结(仅限继续申请资助的2015级学生提交;格式自拟,须本人亲笔签名);
  五、审核与公示
  1、学院严格审核学生要求,对拟推荐人选在院内公示三天。
  2、学院拟推荐人选在10月13日前,自行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gdut.eswis.cn/),选择“奖助管理”——“奖助申请”——“新力苏青助学金”,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学院负责奖勤工作老师,10月14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根据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学生申请。
  3、学院将公示通过的拟推荐人选材料,在10月13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203-1)。
  六、助学金的评审与发放
  根据资助方要求,学校推荐的学生需由资助方面试后确定最后受资助名单,名单公校内示一周无异议后,报资助方同意并发放助学金。
  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雷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1、2016-2017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申请表(需贴照片)
     2、2015-2016学年新力苏青助学金2015级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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