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6年,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广东工业大学金明奖助学金”(下简称“金明奖助学金”),有关申请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金明奖助学金旨在奖励我校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的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设“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两类奖项。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注:“金明奖助学金”获得者将优先获得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与就业机会。
二、申请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申请“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15%以内,且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学生为本学年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排名为该专业前28%以内,且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本年度没有违法违纪受学校处分。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有意向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三、申请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1、2)(每人仅可选其中一类奖项申请),(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12月7日前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评选出拟推荐人选,并于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金明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xscglk@gdut.edu.cn),加盖公章后,连同拟推荐学生《申请表》,于12月12日报送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203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四、联系人:雷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9322608。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金明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广东工业大学金明自强不息助学金申请表
3.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度金明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