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67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校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48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18-201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
二、参评条件
参见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三、资助标准
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000元,比较困难学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年2000元。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于11月6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家助学金网络申请(网址:http://gdut.eswis.cn/opt_cx_xscx.aspx?key=k0mAoRkJ9xIHpcNc&fid=13);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登录学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上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7日前将评审结果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纸质版:学院汇总版的《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室)。
2.电子版:《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和《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3)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四)导入系统:学院上报评定结果后,11月13日前,各学院安排专人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将本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按要求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按时审核、公示,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 020-39322619
附件:
1. 《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3.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4.《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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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