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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工创杯”创业实践挑战赛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8年12月07日 21:52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平台,更好地选拔扶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实《关于选拔培育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的通知》(广工大学字〔2018〕12号)相关要求,特举办第四届“工创杯”创业实践挑战赛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赛事时间
  2019年3月5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计算机学院

  三、参赛组别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条件如下: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4.就业型创业组。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者按照自愿原则组建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应控制在3至8人且必须有半数以上队员为我校学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工创杯”创业实践挑战赛一等奖、“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奖(一等奖)和银奖(二等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聚焦“互联网+”专项项目,同时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备注:“互联网+”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4.参赛者应根据自身的创业想法、计划,专攻一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深入的行业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一份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的创业计划书,该计划书应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创业计划书需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五、参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12月~3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就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job.gdut.edu.cn/)进行报名(本科生、研究生原始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登录后点击“个人中心”-“事务办理”-“项目活动管理”-“报名参加”进行信息填报,需上传《创业计划书》,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需上传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表为我校学生的证明材料,压缩文件并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名称”。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2019年3月13日。
  2.院级初赛(3月下旬)。各学院就业创业骨干导师登录就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job.gdut.edu.cn/)进行报名项目信息查看和管理。院级初赛需在3月31日前完成,并遴选推荐2-5个参加校级复赛的候选项目。院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3.校级复赛(4月中上旬)。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晋级校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从晋级项目中择优选出30个项目晋级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4月下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晋级校级决赛的30个项目团队参加分组竞赛,分组竞赛采取“项目展示(6分钟)+答辩(含评委提问4分钟)”的形式进行,将决出金、银、铜奖。每组金奖项目将晋级参加校级冠军争夺赛。
  5.校级冠军争夺赛暨颁奖仪式(5月中上旬)。冠军争夺赛采取“项目展示(6分钟)+团队PK问答(3分钟)+答辩(含评委提问4分钟)+现场拉票(1分钟)”的形式进行,每个团队比赛总时长14分钟,决出冠亚季军。冠军争夺赛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届时将对获奖团队、老师和学院进行表彰。

  六、大赛奖项
  1. 竞赛奖
  大赛设金奖4个,其中决出冠军1名,3000元;亚军1名,2000元;季军2名1000元。
  设银奖8个,500元。
  设铜奖12个,300元。
  以上均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
  大赛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4个,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组织奖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以上设置奖项数量以实际参赛获奖情况为准。

  七、配套政策
  获奖项目将获得以下配套支持:
  1.给予参加省赛及以上获奖项目最低5000元、最高65000元的专项培育经费。
  2.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参与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申请获得最高20万元的项目资助。
  3.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成功立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可分别获得10万元和5万元资助。
  4.优先参加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的创新创业训练营等系列培训活动,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项目评估、个性化打磨,参与线上线下创新创业专题培训课程。
  5.符合入驻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条件的创业项目优先允许入驻,将免费拥有办公、会议、培训场地;可获得专家指导、市场资源对接、场地注册、项目推广、投融资服务、政府优惠政策对接等扶持。
  6.实施联合孵化。项目符合学校协同创新平台政策的,将推荐入驻平台,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协同创新平台对项目开展联合孵化。
  7.该大赛将作为就业创业指导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可申请相应实践学时时长。

  八、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利用寒假期间认真完善创业计划书,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充分利用并整合学校科研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九、联系方式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高老师、陈老师   39342819
     计算机学院:申老师  39322283
  咨询QQ群:170294487

  附件:创业计划书模板(仅供参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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