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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和申报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2019年05月24日 10:23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建设和培育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工作品牌,促进我校学生工作专业化发展,现决定开展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
  一、工作室设置
  学校择优遴选组建辅导员工作室若干。每个辅导员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6人,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学生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原则上工作室以专项工作进行命名。工作室根据专项工作建设目标与内容,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开展实践探索,并定期接受督查。工作室2 年一期。
  二、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向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学业支持、劳动教育、大学生美育、能力素质提升、生涯发展规划、就业创业指导、人际交往、领导力提升、心理健康、形象塑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等。
  三、申报条件
  1.主持人条件。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工作,带领团队凝练工作室主攻方向,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主持人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从事学生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
  2.团队成员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骨干,以一线辅导员为主。团队成员应来自至少3个学院或部门。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辅导员工作室。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个人可根据工作专长、工作兴趣点,聚焦学生工作某一领域,以自愿的方式进行选择,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于6月3日前报送至学工处思教科(大学城校区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2.立项。学生工作处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遴选审核,遴选通过者进行立项培育。

  联系人:郭娟娟、蔡健   联系电话:39322615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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