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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2日 08:41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19号)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且在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评优活动中获学校一等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评审办法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在9月19日前将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评选细则报学工部、学工处备案。

  (二)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并于9月20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新)”(网址:http://xsgl.gdut.edu.cn/)进行网络申请:

登录网址—学生—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事务管理—奖学金管理—选择相应项目申请。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新)”进行审核,并于9月27日前安排专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院《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4)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纸质版:

  (1)《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后打印、签名盖章);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递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

  2.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3)每位候选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全面反映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需报送至教育部评审,请各学院做好申请流程的培训和指导,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参照附件3)正确填写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仔细检查。

  
  联系人:罗老师,020-39322610

  办公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05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

  2.2018-2019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示例

  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以上附件打包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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