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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0日 17:50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评价即将完成。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范围
  (一)本科生辅导员:
  1.2018-2019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辅导员满1年以上(含1年);
  2.参评辅导员须在本学年学生工作评价中个人考核成绩排名前40%(按工科类学院、文理艺术类学院分开排名,有关信息稍后发学院)。
  (二)研究生辅导员:
  2018-2019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辅导员(含兼职)满1年以上(含1年)。
  (三)班主任:
  2018-2019学年在岗,且累计担任班主任满1年以上(含1年)。
  说明:本科生辅导员兼任研究生辅导员的,只能以其中一类辅导员身份申报评优。
  二、评优程序
  (一)辅导员评优(含研究生辅导员):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老师可自愿报名参评,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后加盖公章并于2019年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交学工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提交至思教科邮箱,请各位参评老师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工作成果”与“个人事迹”,其中“个人事迹”应不少于1000字。
  2.学工处初选。学工处将对相关辅导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3.现场展示评审。学工处组织召开优秀辅导员评选展示会,通过初选的辅导员结合PPT 进行展示汇报,每人限时5分钟,学工处结合各辅导员现场展示得分情况按规定拟定获评优秀的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公示、发文和奖励。学工部对拟定的2018-2019学年优秀辅导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表彰并给予奖励。
  (二)班主任评优
  1.个人小结。各学院班主任按工作职责,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广东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见附件2)并交回学院。
  2.考核评优。各学院按参加考核的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评定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培育优良学风。
  (3)热心为学生服务,贴近学生生活。通过班会、访谈等方式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学生喜爱。
  3.学院公示与材料报送。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优秀班主任老师的《广东工业大学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纸质版(学院分管领导签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至学工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深受学生欢迎、用心用情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给予充分肯定,有效发挥其正面引导作用,不断激励更多辅导员、班主任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优秀引路人。
  (二)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保证评优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四、不详之处,请与学工处思教科联系。
  联系人:郭娟娟、蔡健 联系电话:39322615
  邮箱:
xscsjk@gdut.edu.cn

  
附件1:2018-2019学年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班主任考核评优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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