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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鉴定工作通知

2020年05月26日 23:11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毕业生基本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学生毕业档案材料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参照学校的统一进度,合理安排,明确毕业生鉴定的意义、做法和程序,认真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及鉴定工作。对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按要求认真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为规范《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电子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基本信息和自我鉴定。毕业生填写前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下方填写说明。填写时注意不要改变原排版大小,影响打印效果。
  2、组织班级鉴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做好收集本班毕业生的电子版《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给毕业生填写鉴定意见(100字左右),并填写日期。鉴定意见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同学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可用希望的形式指出。学院应检查好各同学登记表的电子版,注意不要改变原排版大小及位置,影响打印效果。
  3、组织毕业生根据学院审核的电子版登记表,自行按白色A3纸双面书籍式打印(不需打印打印说明及填写说明),在“本人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再交回或寄回到各学院。
  4、“院系意见”由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平时表现做出鉴定,鉴定评语要恰如其人,不能只填写简单的“同意”二字,原则上内容不少于50字,并在该栏签名、盖章,同时请根据院系鉴定意见日期提前先填写“学校意见”处的日期,原则上时间是在院系鉴定日期后一天,内容留空给学校填写。
  5、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携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到所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盖章时间:

校 区

时 间

地 点

备 注

大学城校区

6月22日—6月28日

教学6号楼108室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在相应时间段内与中心老师预约具体盖章时间。

东风路校区

6月29日

图书馆719室

龙洞校区

6月30日—7月1日

行政楼304室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暂由辅导员老师保存,到档案馆统一整理档案时连毕业生成绩单、论文考核评议书等材料一起送至学生档案馆归档。
  具体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凌辉剑老师、戎明杰老师、喻乐老师(39322618)
      梁燕玲老师(大学城校区,39322471)
      陈妍老师(东风路校区,37626136)
      刘林林老师(龙洞校区,87082927)

  附件: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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