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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7日 22:30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续贷申请及审核(9月18日前)
  曾在我校获得高校助学贷款并且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提出续贷申请。各学院登录贷款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逐个审核申请学生的续贷声明即可将续贷学生导入至列表中,导出续贷申请名单和人数。
  注意:部分学生(如预科升本科,本科升硕士,硕博连读、转院系等)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续贷手续。
  二、贷款规模填报工作(9月21日前)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申请贷款学生情况,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点击【贷前管理】- 【导出贷款规模】后打印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在9月21日15:00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贷款资格审查工作(9月21日至10月12日)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广东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需手写)
  2、《家长承诺书》(一式两份)
  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出续贷申请后从系统导出下载)
  4、《广东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各学院审查申贷学生材料,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上报送提交至学校复核。汇总上述纸质材料并分成两份,一份作为原件,另一份作为副本,其中所有副本材料需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四、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10月17日至10月21日)
  学院登录系统选择【贷中管理】-【合同签订与审查】-【明细】-【批量导出合同】,导出信息供贷款学生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学校,并且点击【汇总并提交】-【导出合同明细表】导出名单并提交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意:在此阶段不可随意删减借款学生。
  五、合同正式签订工作(时间待定)
  学校将借款合同打印后发放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学生签订合同,同时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感恩教育,以及将学生获贷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合同签订完毕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整理学生申贷材料和已签订的合同,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贷款发放工作(11月)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合同签订后发放贷款,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拨付至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后再统一拨付到学校对公账户,抵扣学生本学年应缴纳的学杂费。抵扣后若有剩余资金,学校将于12月前统一处理退回至贷款学生银行卡。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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