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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铭记历史跟党走,接续奋斗勇担当”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22:43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升国旗仪式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教育引导作用,激发学生的爱国爱党热情,引导广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并自觉将个人的理想追求同民族命运、国家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现组织开展“铭记历史跟党走,接续奋斗勇担当”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历史跟党走,接续奋斗勇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1日至12月7日期间每周一早上7:30(节假日除外),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按照时间安排表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每次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学生班级和人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但不能少于100人。大学城校区当周升旗的各学院要提前与国旗护卫队联系并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应包括升国旗仪式、奏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等环节,要严格遵守《国旗法》、《国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升国旗、唱国歌的时长、程序和标准等,活动期间要求师生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升旗仪式应典雅有序,严防不庄重言行、事件发生。
  (三)以升国旗仪式为核心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爱校教育与国防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各学院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内容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思想性与贴近性,引导学生树立家国情怀,坚定报国之志,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升旗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应做好宣传总结工作,鼓励通过图片集、微视频等形式记录与展示活动成果,并于升旗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活动总结(含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至学生工作处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五)学生工作处安排干部参加各学院升旗仪式,详见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表。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教科:020-39322615;国旗护卫队联系人:周乾,18098331499。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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