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评优活动中获学校一等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广工大规字〔2019〕22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评审办法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在9月18日前将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评选细则(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发送到xsczdb@gdut.edu.cn,报学工部、学工处备案。
(二)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并于9月20日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新)”(网址:http://xsgl.gdut.edu.cn/)进行网络申请:
登录网址—学生—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事务管理—学生奖助管理—学生奖助列表—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019-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三)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进行审查和评议,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新)”进行审核,并于9月25日前安排专人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院《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4)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前将材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纸质版:
(1)《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后打印、签名盖章);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递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
2.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3)每位候选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全面反映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xsczdb@gdut.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审核学生的评选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需报送至教育部评审,请各学院做好申请流程的培训和指导,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参照附件3)正确填写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仔细检查。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020-39322619
办公地址:大学城校区东十东座20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