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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报送第三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2020年09月30日 08:50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在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高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现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选拔优秀心理委员,择优推选“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参加第三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2017-2020年之间在任的班级心理委员。
二、 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组织或参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任职期间至少注册参加今年的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参与线上论坛活动,不能注册出席者由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成员候选人依次递补。
  (注: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主席与副主席全部来自于任现职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其中论坛主席1名,论坛副主席14名,其他皆为论坛成员)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三、选拔程序
  各学院择优推选心理委员参加校级评比(注:心委总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1人,100-200人的学院可推选2人,2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选3人),参加评选的心委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文字介绍(自我介绍及优秀事迹简介,500 字以内)
  2. 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3. 视频资料(视频格式为 MP4,时长 5 分钟)
  4. 推荐表(见附件,请提交学院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四、奖项设置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前三名心理委员授予“心理委员标兵”称号,并推选“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参加第三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其余选手授予“十佳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委员”称号。

请将以上材料以“学院+百佳心委”命名并压缩打包,于10月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kxw2019@126.com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39325771


附件: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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