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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聘任就业导师及创业导师的通知

2020年12月22日 13:09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大力加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将聘任经验丰富的企业精英、行业专家、校内专家担任学校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组建一支校内外相结合的高水平就业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现面向各部门、单位推选“就业导师”和“创业导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要求
  (一)就业导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校外专家、知名校友
  来自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有丰富的职场经验及阅历的技术骨干、企业精英、人力资源高管及在各行各业取得突出成绩的知名校友。
  2.校内专业教师
  来自校内各相关专业且有就业指导经验的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了解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
  3.学生工作干部
  热爱就业指导工作,从事就业指导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学生工作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具有职业指导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推选。
  (二)创业导师
  可从以下几种类型人员中进行推选:
  1.成功创业者或有创业经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2.从事创业、经济、法律等领域研究的副高及以上专家;
  3.从事创业指导、投资和服务的专家。
  二、就业创业导师工作要求
  就业导师、创业导师聘期为两年。聘期内至少到校开展2次以上就业创业类指导活动,指导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团体辅导,沙龙、讲座,一对一个体咨询(线上/线下),就业创业比赛评委、项目评审或申报指导等。
  三、聘任流程
  “就业导师”和“创业导师”推荐聘任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拟推选人员填写《就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提交给推荐单位的负责人处,各学院由就业创业骨干导师负责,其他单位可直接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学院遴选推荐
  各部门、单位结合根据要求,遴选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3.审核聘任
  学生工作处组织专人对推荐人选资料进行复审,如不符合要求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公示名单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校官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将聘任为就业导师、创业导师,学生工作处为其颁发聘任证书。
  “就业导师”和“创业导师”是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目前在库大部分就业创业导师聘期将于今年12月底结束,拟续聘人员需重新填写相关资料,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相关人选的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将《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广东工业大学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广东工业大学聘任就业指导专家导师及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1-3)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大学城校区教学6号楼209-2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资料分别创建就业导师、创业导师文件夹,将文件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dutjyzdb@163.com,命名为“XX学院+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资料”,逾期不候。
  联 系 人:高飞(就业导师)、林志桢(创业导师)
  联系电话:020-39342819

  附件:
  1.《广东工业大学就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
  2.《广东工业大学创业导师登记及指导意愿表》
  3.《广东工业大学聘任就业导师及创业导师汇总表》
  4.《广东工业大学现任就业导师及创业导师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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