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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5日 20:30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为鼓励我校学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为优秀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吸引更多的专家、教授关心企业的发展,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加盟企业,广东方直集团有限公司捐资我校设立“方直奖学金”。方直奖学金由“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方直杯学生专项奖学金”组成。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方直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决定开展2021年“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万元/团队)
奖励名额(个) 总金额(万元)
特等奖 10 0~3 90
一等奖 5 5~8
二等奖 2 10~15
三等奖 1 15~20

二、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曾受过校纪处分。
     
三、申请条件

       1.奖励对象:在全国性或国际性有影响力、权威赛事中获奖的团队。同一作品获得不同级别的赛事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以团队项目为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为避免同一团队多头申报,原则上由奖状上排第一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学校申报。
       2.申报范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获得《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0】34号)公布的竞赛体系特级、一级、二级赛事等次奖的团队(个人赛获奖不在此次奖励范围)。获奖时间原则上以奖状时间为准,奖状未下发的以学校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3.特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第一等级奖项。
       4.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及以上;
     (2)在特级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第一等级奖项;
     (3)在特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中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
       申请需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其中三个条件依次具有先后优先次序。
       5.二等奖及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在特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中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3.《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承诺书》的纸质版。
       4.奖状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学院经办人检查,复印件由学院经办人加盖“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
       其中,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涉及签名处均需要手签。

五、评审过程
       1.学生申请:3月5日-3月15日,符合申请资格及申请条件的团队代表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获奖团队信息由学生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以奖状为准)作为代表向所在学院申报,如果学生第一负责人已经毕业,则由学生第二负责人申请,以此依次类推。
       2.学院审核:3月16日-3月21日,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条件以及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填写正确。3月22日,学院将学院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其中,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后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座201室),电子版资料统一压缩后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邮箱:xscglk@gdut.edu.cn。
       3.学校审查及评审:3月23日-4月9日,学校成立方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及开展评审工作。如有学生及学院提交必要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4.学校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获奖等级根据具体竞赛颁奖级别划分第一至四等级,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应划分为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第四等级,如竞赛仅奖励金奖、银奖、铜奖,则对应划分为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
       2.特级竞赛里优先奖励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在同等级别竞赛里按第一等级奖项、第二等级奖项、第三等级奖项、第四等级奖项先后次序优先奖励获奖等级高的团队。
       4.若该年度无团队符合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则该年度奖学金留空,奖金纳入下一年度使用。
       5.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直接取消该项目的评审资格。
       6.本着奖励不重复的原则,获得“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团队不再颁发创新创业竞赛奖金。
       7.其他未详尽说明事项由方直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
  学科竞赛:教务处  张老师 020-39322775
  “挑战杯”竞赛:校团委  董老师 020-39324509
  “互联网+”竞赛:学工处  戎老师 020-39342819
  其他事项:学工处  谭老师、崔老师 020-39322608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校团委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2、《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申请表》
     3、《方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承诺书》
     4、《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级别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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