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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年03月11日 21:57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为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教育战略,现决定在我省高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案例征集及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以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表彰先进,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学生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推荐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案例类型
  (一)高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案例
  案例叙述方式:(1)案例主标题;(2)与心理问题相关的个人行为、活动现象等相关事实描述(尽量详细、具体);(3)心理问题诊断(基于心理科学);(4)心理健康维护工作方案与实施过程记述(尽量详细、具体);(5)工作效果评价以及经验反思。  
  注:案例涉及到的有关老师和学生姓名可以用化名或其他方式代替。案例内容的撰写必须尊重心理科学,以心理学科知识为基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校园危机事件以及舆情应对案例
  案例叙述方式:(1)案例主标题;(2)所要处理事件前因后果详细描述;(3)事件处理方法;(4)工作效果及其反思。
  (三)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案例
  案例叙述方式:(1)案例主题或主标题;(2)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3)工作过程和工作方法;(4)工作效果及其反思。
  (四)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案例
  此类案例是指省级、厅级以及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开展的工作案例。
  案例叙述方式:(1)工作室名称;(2)工作室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3)工作室开展学生工作解决了哪些问题;(4)工作室工作成效和建设水平反思与展望。
  二、写作规范
  (一)内容真实:案例内容以真实活动经历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没有落实于行动的活动策划方案、没有真实活动为基础的想象素材不属于本次案例征集对象。
  (二)文字水平:语言通顺,叙述简洁,重点突出;
  (三)文本篇幅:每个案例的叙述文本字数3000-5000字,最多不超过一万字。
  (四)图片格式:如果案例文本有插图或附有活动图片,请附加图片文字说明。
  (五)作者数量:每篇案例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
  三、推荐要求
  (一)案例征集由学校统一推荐上报,我校推荐案例不超过10篇;省级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包括建设对象和培育对象)主持人或成员可申报一个案例,不占推荐名额。
  (二)奖项设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案例进行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部分优秀案例将在《广东教育》(思政)上发表。
  (四)征集时间及提交方式:
  校内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
  提交方式: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案例文本和汇总表等发送到邮箱xscsjk@gdut.edu.cn。邮件命名“优秀学工案例征集+姓名”,案例文档命名格式:“学校名称+案例作者+案例名称”,同时案例负责人自行登录 https://gddy.scnu.edu.cn进行网站申报提交。
  四、未尽事项,可联系:
  (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陈杰聪020-87590104,13392601536;陈晓啦020-85211002,15902013504。
  (二)学工处思教科:蔡健,020-39322615。
  附件:
   1. 网站申报操作指南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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