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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23日 22:23 

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现决定开展学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和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终期验收
       (一)验收对象
       学校2019年立项培育的辅导员工作室(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各辅导员工作室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验收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请各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做好工作室建设终期验收工作,汇总相关材料后于4月6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教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二、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
       (一)工作室设置
       学校择优遴选组建辅导员工作室若干。每个辅导员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3-6人,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应紧紧围绕某一专项学生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原则上工作室以专项工作进行命名。工作室根据专项工作建设目标与内容,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开展实践探索,并定期接受督查。工作室2 年一期。
       (二)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向可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室、大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工作室、大学生学业和科技学术实践指导工作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工作室、大学生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工作室、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工作室、大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工作室、实践育人工作室、新媒体育人工作室等10大类。
       (三)申报条件
       1.主持人条件。工作室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运行工作,带领团队凝练工作室主攻方向,开展集体学习与研讨,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主持人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从事学生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
       2.团队成员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工作骨干,以一线辅导员为主。团队成员应来自至少3个学院或部门。成员最多可参加2个辅导员工作室。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个人可根据工作专长、工作兴趣点,聚焦学生工作某一领域,以自愿的方式进行选择,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学工处思教科,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2.立项。学生工作处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遴选审核,遴选通过者进行立项培育。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思教科:39322615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及培育对象名单
      2. 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验收表
      3. 广东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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