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广东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辅导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校内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省教育厅将坚持选优培优、宁缺毋滥原则,推选展示“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若干名,以及“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等。省教育厅将从中遴选优秀代表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荐范围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依据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党史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参加推选时须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有意愿申报的辅导员老师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校组织初评后进行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按省教育厅通知规定,专职辅导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高校可推荐2名,50人以下的高校推荐1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高校,可另推荐1名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有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高校,可另推荐1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任广东高校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对象和培育对象)主持人参评可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入围评审。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材料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三)现场答辩。省教育厅组织入围人选进行答辩,结合初评成绩,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
(四)宣传发布。省教育厅适时在主流媒体宣传展示本次活动推选出的辅导员先进典型。
五、材料报送
(一)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学工处思教科邮箱xscsjk@gdut.edu.cn:
1.推选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word文档);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3.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电子版word文档);
4.推荐人选证件照(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蓝底)、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EG格式;
5.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1个PDF文件汇总);
6.推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word文档)。
(二)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另行通知各推荐人选登录管理信息系统(https://gddy.scnu.edu.cn)自行注册帐号,完成信息填报并点击提交。
未尽事项,请联系学工处思教科:020-39322615。
1.“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