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起设立了广东省仲明助学金,至今已连续捐资20余年。仲明助学金一直倡导 “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不少受过资助的同学返还了助学金,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资助。为做好2020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5000元/人;
二、资助名额:15名,请各学院根据申请条件,择优推荐一名2021级本科学生,学校汇总后提请资助方确定资助名单。
三、申请条件:
根据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创办人的心愿及我校实际,具体如下:
1、申请对象为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
2、高考成绩优秀,学习刻苦认真;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申请对象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一份《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 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的个人申请书(格式自拟,版面工整,内容为申请理由、具体家庭情况等);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须注明:“本材料只用于申请仲明助学金”);
3、《2020年广东省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涉及签名处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2,双面打印,涉及签名处须申请人亲笔签名);
6、《2021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 xscglk@gdut.edu.cn。
五、 审核与公示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受理学生申请;
2、根据申请条件,认真审核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整理后装订成册,10月19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城校区生活东区东十东座20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xscglk@gdut.edu.cn,逾期视作放弃。
六、其它要求:
1、仲明助学金管委会保留对学校送审学生提出异议的权利。
2、仲明助学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608
附件:1.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
2.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及附件
3.2021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9日